关于西夏区等3县(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6-01-14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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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西夏区、永宁县、青铜峡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工作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3县(区)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整改,基本符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申报条件。拟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申请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现予以公示。
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电话:0951-5559046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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